邓玉娇的“抑郁症”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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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4 19:22

      邓玉娇刺杀邓贵大的案子,一直引起网友的极大关注。如今,邓玉娇被定为“故意杀人罪”,从法律上认定为“防卫过当”。其理由是“在邓玉娇的包里发现了抗抑郁症的药物”。如此就论定邓玉娇患有抑郁症,真是值得怀疑,让人觉得有种草菅人命的感觉!更加可疑的是,警方只是说“在邓玉娇的包里发现了抗抑郁症的药物”,但究竟是那几样药品,却语焉不详!不知是不敢对外公布还是那几样“抗抑郁症的药物”压根儿就是“虚构”的,以此来作为论定“邓玉娇故意杀人罪”的“莫须有”“证据”,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据武汉仁爱医院失眠抑郁健康网:“抑郁症又叫忧郁症,是以情绪低落为主要特征的一类心理疾病,其临床表现:轻型病人外表如常,内心有痛苦体验;稍重的人可表现为情绪低落、愁眉苦脸、唉声叹气、自卑等,有些患者常常伴有神经官能症症状,如: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反应迟缓和失眠多梦等症状;重型抑郁症患者会出现悲观厌世、绝望、自责自罪、幻觉幻想、食欲不振、体重锐减、功能减退、并伴有严重的自杀企图,甚至自杀行为。”根据以上所述,只有重型抑郁症患者才有“自杀”的行为,警方论定邓玉娇为“故意杀人罪”,毫无疑问,他们是把她当作“重型抑郁症患者”来看待的。但是你看一看案件发生的经过,很容易可以知道,邓玉娇其实是一个很正常的人,她拒绝“特殊服务”,她两次欲起身离开,她刺死邓贵大后电话报警自首,这些都是一个理智正常的人所做的事,你试想,如果换了一个“重型抑郁症患者”,她会这么做吗?!所以傻子都知道,邓玉娇根本就不存在患有“重型抑郁症”!所以她“故意杀人罪”的论定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据大楚网5月29日,记者张文龙文章《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续:邓玉娇母亲称仍有力证》中有这样一段“《邓玉娇患失眠症已三年》张树梅介绍,邓玉娇初中毕业后,曾先后到福建、浙江等地打工。3年前,在浙江打工时,她就患上了失眠症,“每天睡不着觉,还在浙江做了核磁共振检查”。后来,发展到“不吃药晚上就睡不着觉”,邓玉娇便回到家乡,在家治疗。”作者的文章也只是想从中找出与“邓玉娇抑郁症”的相关证据,但这段话却恰恰相反,进一步证明了邓玉娇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抑郁症”,她得的只不过是“失眠症”,失眠症与抑郁症可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事情!再就是这段话里有一个很大的漏洞,那就是“每天睡不着觉,还在浙江做了核磁共振”,这句话若是糊弄一般人还可以,如果碰到了我这个学医的四大名捕,真是要笑掉大牙了!“每天睡不着觉”需要做“核磁共振”检查吗?难道你会让一个只患有感冒的病人去做“结肠镜”?真是“笑死人不偿命”也!如果不是邓玉娇碰到了庸医的话,那就是作者撒谎!


      邓玉娇真的患有抑郁症吗?邓玉娇真的患有重型抑郁症吗?我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