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药的抗抑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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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4 19:31

    最近,我接到一位外地热心读者来信咨询,他在信中写道:“陈主任,我是一位抑郁症患者,服用氟西汀治疗有效,而且已经维持治疗了一段时间,可最近没有任何原因却出现病情复发,好像药物失效一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抗抑郁药物也会耐药?”

    临床工作中,我们往往会发现一部分在抗抑郁药物治疗中已经达到临床痊愈的患者,在维持治疗期间药物剂量未变,也没有任何心理社会应激事件,却出现了抑郁复发现象,医学家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对抗抑郁剂的快速药物抵抗反应”,简称失效现象。失效现象产生的原因目前不十分清楚。国外相关研究发现,抑郁症患者对抗抑郁剂耐药性的发生率在25%左右,一般出现在维持治疗期的第31周左右。

    对于出现耐药的抑郁症病人,首先要给予足量、足疗程的抗抑郁药物治疗,抗抑郁药的起效时间通常在2~4周,因此选择一种药物治疗后至少使用4周以上再判定无效。如果经过足够治疗剂量、足够疗程治疗而抑郁症状仍然未得到缓解(一般出现的比例约为30%),则应考虑换药。换药应注意选择作用机制不同、药物结构不同类型的抗抑郁剂,这样往往可能又出现疗效。如某些患者经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治疗无效,可以考虑文拉法辛、曲唑酮、米氮平等新型抗抑郁药物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等。

    倘若经过两种以上作用机制的药物足疗程治疗仍然无效的难治性抑郁症,及对抗抑郁剂产生快速药物抵抗反应的病人,可以尝试联合用药,包括两种抗抑郁药合用、抗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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