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有没有发现,大凡官员“非正常死亡”,最终公布的原因,都是“忧郁症”,虽然大都语焉不详。
于是,一旦有官员“非正常死亡”了,坊间未经官方公布原因,便已“认定”“又是患了忧郁症”。然而,私底下,却又都嘁嘁喳喳地“发布”“未经官方认可”的原因,从男女问题到经济问题再到工作问题……不一而足,而且言之凿凿。
这样,官方结论便与坊间消息大相径庭。
照理,我们是应该相信官方结论的。然而,确实也存在令人疑惑的地方。为什么这么巧,天南海北的所有官员“非正常死亡”都是由于罹患了“忧郁症”?
有人“总结”说,如果公布真实的原因,恐怕会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且“死者已矣”,只要生前没有被认定为腐败分子,也就“不必再踏上一脚,毕竟他(她)的家人还是要生活下去的”,所谓“生者犹恤”。
应该说,这是宅心仁厚。然而,效果恐怕正适得其反,特别是如果竟然引起公众物议沸腾,并且进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那么,这样的仁厚宅心也就显得不太必要,或者说没有必要———官员有勇气“非正常死亡”,我们难道反没有勇气公布“非正常死亡”的原因?
其实,对政府来说,也有一个“无信不立”的问题,而且,这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