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患有抑郁症这一特殊情节,将对她的定罪量刑产生什么影响呢?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莫井柳。
莫律师表示,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们当中很多人都患有抑郁症,比如生活压力大引发的抑郁症,还有产后抑郁症、更年期抑郁症等。虽然抑郁症也是精神疾病的一种,但普遍程度较轻。严重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患者则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说,最后的定罪量刑关键要看其作案当时的精神状态到底如何,应通过司法精神病学的专家或有关医疗部门的医生加以鉴定。”(蔡霞)